首頁 - 禮儀服務 - 社會喪葬補助 - 公保喪葬津貼
以被保險人當月投保俸(薪)為計算給付的基準:
※被保險人如曾領取本保險或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養老給付,應扣除已領老給付月數。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
以被險人當月投保俸(薪)為計算給付的基準
請領補助細節多,最新資訊可以詳細閱讀『我的E政府』官方網站內容,或可詢問承辦您的案件禮儀服務人員
24H免費諮詢專線
加入Line@諮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