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農會會員參加本保險者,皆為保險人。
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者,由支付殯葬費之人領取喪葬津貼。
以被保險人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15個月。
請領喪葬津貼應備下列書據證件,送所屬投保農會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喪葬津貼給付申請書兼給付收據(應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證明書(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戶籍謄本或載有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如以養子女身份請領者,應檢具記載有收養日登記之戶籍謄本或檢 附殮葬證明文件。
被保險人與請領人非同一戶籍者,又無法判別其親屬關係時,應同時檢附申請人現住址戶籍謄本或檢附殮葬證明文件。
申請人非保險人2親等內之親屬者,應檢具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
非會員之被保險人須檢附全戶戶籍謄本及加保農地之地籍謄本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