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喪實務上最常見的問題幾乎都脫離不了費用,許多人在估算喪禮費用時,常常誤以為所有費用都要自己出,卻忽略了其實有各種政府補助,或是社會津貼,可以降低自己的負擔之外,也是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以普遍流行的勞保來說,根據勞保條例,當被保險人曾參加勞保,且死亡時仍具保險資格,其遺屬即可申請【喪葬津貼】及【遺屬年金】,只要是遺屬是喪葬費支付者本人就有資格申請,如果是好幾個人共同負擔喪葬費用,比方說三名子女一起分攤父親的費用,則由其中一位子女做為代表人申請後,拿到費用再自行分給其他人,建議在申請前仔細研究申請資格,以符合最多補助津貼的人選為代表人。
但如果沒有勞保呢?除了勞保外,其實各縣市政府也有針對不同身分資格,提供不同程度的喪葬補助,您可以點擊各縣市喪葬補助一覽表參考,或點擊此處下載相關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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